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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纪实:抓住转隶重点科技资讯

来源:天之家 发表于:2022-03-24 09:32 阅读:

­  3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监委报送的对涉嫌贪污的余某进行调查的《立案审批表》,摆在了区委书记陈瑾的案头,等待她的签批。担任领导干部多年,陈瑾早已对签批习以为常。但这次,她却看了好几遍后,才郑重签下自己的姓名。

­  图为2月13日,浙江省建德市举行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挂牌仪式。季建轩 摄

­  伴随这张特殊的《立案审批表》的签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第一例留置措施即将实施,这也标志着浙江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  “党中央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交给浙江,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相互统一、同向发力,实现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浙江省委书记车俊说,浙江一定努力向党中央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答卷,努力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浙江素材和浙江经验。

­  扛起主体责任,凝聚改革强大合力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设立监察委员会,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去年11月初,中办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  “试点工作要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全省各级党委必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纪委负专责。”从接到任务起,时任省委书记夏宝龙就一再强调,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级党委坚决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  浙江省委随即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时任省委书记夏宝龙担任组长,时任省委副书记袁家军,时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担任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  浙江省温岭市监委成立后,制作了56个举报箱。图为5月31日,工作人员来到市政府一楼,打开举报箱查看信访件。徐静静 江湛湛 摄影报道

­  “紧锣密鼓、昼夜兼程”,这是浙江省委提出的工作要求。从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人大法工委、省检察院等部门抽调25人集中办公,夜以继日,研究起草改革试点的“浙江方案”,明确改革举措、配套措施等,为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  推进过程中,省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3次主持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3次省委常委会,1次市、县(市、区)委书记会议和1次市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央要求,一步步推动改革试点朝着正确方向前行。

­  按照省委部署,浙江省纪委细致谋划、扎实推进,与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检察院等单位对接,两次召开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会议,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  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各市、县(市、区)党委切实担起主责,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强化党委的统一领导。

­  建德市委把试点工作紧紧抓在手里,指导市纪委制定《试点期间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把任务细化为33条具体事项,分解给人大、组织部、政法委、编办、检察院、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建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章健梅记得,今年春节大年三十当天,他们还在向市委书记送签改革的相关文件。

­  诸暨市监委成立后办公场所紧张,市委当即决定,将原本给市农林局的一个办公场所优先提供监委。诸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叶伟明告诉记者,正是在市委的统筹下,改革试点工作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蹄疾步稳、有序推进。

­  全省各有关单位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配合开展试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沟通,并与省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专门制定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办法、副主任和委员任免办法,确保省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依照法定程序顺利产生。

­  “不留任何余地,不打任何折扣。”检察机关积极做好职能及人员划转的配合工作,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要求各级检察院,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全心拥护改革,真正悟透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全力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