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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纪实:拿出高质量试点“样品”科技资讯

来源:天之家 发表于:2022-06-06 10:49 阅读:

­  5月15日,山西运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曾贵(中)同执纪审查人员一起研究讨论留置案件。 沈红星 摄

­  3月30日,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周四。但对于山西而言,却注定要在其改革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  当天,随着太原市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山西11个市、11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监察委员会,率先在全国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

­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设立监察委员会,就是要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扩大监察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这既是对党的监督的强化,也是对党的领导的实化。”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表示,山西将担当好中央赋予的这项重大改革使命,拿出高质量的试点“样品”,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

­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改革合力

­  2月3日,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古老的三晋大地依然弥漫着浓浓的年味,省委书记骆惠宁却已然忙碌起来。这一天,山西省委在晋城召开一场特殊的会议——市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吹响了农历新年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号角。

­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本保证。新年伊始的这场推进会,只是山西省委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的一个缩影。

­  “省委对试点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要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骆惠宁一再强调,山西县以上党委书记要全力当好本级“施工队长”,而他的责任则是当好“山西施工队长”,根据中央方案精细施工,把工程高标准、高质量拿下来。

­  改革伊始,山西省委即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省委书记骆惠宁任组长,省委副书记黄晓薇任第一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纪委主要负责人,省人大党组副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综合组、法律组、组织组和市县指导组,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  随后,山西以中央方案为依据,经反复讨论研究,先后18易其稿,制定出台《山西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立了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思路,作出了第一步重点抓“转隶”、第二步重点抓“建制”的两步走安排。

­  每个重大改革事项都严格按程序进行,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施行——这是《实施方案》的明确要求。黄晓薇介绍,山西省委书记先后5次主持省委常委会、2次主持省委全委会进行研究,不断深化动员和作出改革部署;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  在担负总责的同时,山西省委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推动全省形成党委牵头抓总、纪委主抓直管、各相关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  省纪委细致谋划、具体操作,先后19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工作,扎实做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  省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支持配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党委协调解决监察委员会与政法机关存在分歧的制度性、政策性问题的职责。

­  省检察院在积极做好职能与人员划拨工作的同时,根据省政府统一协调安排,将办公楼9至12层提供给省监委,解决了省监委办公地点紧缺的问题。

­  在省委领导下,山西市县两级党委也都成立了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  晋中市委先后8次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专题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晋中市委书记胡玉亭表示,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将改革试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履行好首责、主责、全责。

­  “山西发展相对滞后,但改革决不能落后。”骆惠宁表示,山西各级党委书记争当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防止原则性领导,加强调研,破解难题,确保了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注重思想引导,凝聚改革共识

­  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96号,是山西省委党校所在地。正在攻读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的左权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学文,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来这里一趟。但去年12月2日的那次,却非同寻常。